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

選票值多少?

 

  隨著年底的接近,可以感受到的是越來越熱烈的選情;而不管結果是藍天或綠地,總是免不了要經歷民主的選舉過程(廢話)。

  其實所謂選舉,就是人民自行以選票選擇支持的候選人,而獲得眾多支持的候選人就有機會"為人民服務"(毛語錄!?);但選舉這個機制就近幾年看來可以說是越來越受到人民的質疑了。要不買票賄選,不然就總是沒有一個自己欣賞的政治人物可以選,民主至此,實在非常可悲。

  關於賄選這回事,其實政府已經明令規範贈與品的價值不得超過30元,但我認為這並不是一個好的解決方案,因為如此一來就為選票加上了一個價值;即政府公定價-乙票二十九元整;只要不超過三十元,候選人都可以各種形式的價值品換得廣大選民手中的選票;簡單來說,就是貶低了選票的價值。

  選票乃時代的產物,民主自由得來不易,手中的選票應是無價,豈是區區29塊可以搞定的!因此我認為政府如果要搞,乾脆就搞個徹底!直接定個價錢,例如:公定價一票一萬元,並基於公平原則,人民選票的價值不因選舉的層級而改變,且一律平等、票票等值;簡單來說,若你想要我手上的選票,請支付一萬元整,我願意託付我的政治信任給你,並簽訂契約合同履行雙方義務;否則,沒有任何人可以干涉我的選舉意願即便是親生父母。

  如此一來,便可以完全杜絕賄選的問題;以現在平均一個樁腳所分得的賄選金額來計算,根本連二十票都買不到;而且就算是你是郭台銘,如果想單靠買票當選,肯定連台東縣長都選不上!阿就算你厲害選上了也休想連任!但這個政策要成功必須有一個前提,就是全民都需捍衛自己選票的價值;絕不因三五千塊而低頭,且更應尊重自己的政治選擇,做自己的主人。

  也許有人會覺得,這個制度對候選人非常苛刻,但其實不然,因為只要買票制度公開合法化之後,候選人便可以拿來當作選舉宣傳的利器。例如:某候選人出一百萬元向選區內的一百位低收入戶購買一百張選票,並結合政見承諾「關懷照顧弱勢族群」;此舉一出,就算你是牛鬼蛇神,也可以輕輕鬆鬆作形象,達到雙贏的效果,且這樣一來也可以完全改善選舉的生態;候選人必須拿出真正的牛肉來贏得選民的支持!

  而關於另一個沒得選的問題,在網路上已經有人發表過西瓜理論我就不多提了,但如果想要有建設性一點的作為不訪參考「公民否決票」這東東。

  不過最後,還是得鼓勵大家去投票;不管你有多麼討厭現在的政治局勢。因為,在我們享受民主權利的同時,也得盡一個最基本的義務-「投票」,去選出最適合這個國家的人選,讓國家機器得以順利運轉。所以,身為一個公民的你或妳,請記得去投票阿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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